第385章装修(1/3)

这套“煎熬”了十余年才办妥“不动产权证”,真正到手的大户型“房产”从“预售房”到主体“封顶”,花了4、5年。又从“烂尾楼”到新老板接手,接受“众筹”复工,完成“收尾工程”,又花费9年多,那样一套大户型“房子”终于“落袋为安”了。

正因为中间的过程太多曲折,“周教练”居然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亲睹得见“不动产权证”办下来,心里的滋味真是“一言难尽”啊。

感慨万千

“周教练”也是个豁达之人。考虑到自己年龄大了,在按照新老板交待要提交各种材料办理“不动产权证”时,他就特意不再把自己的“名字”放上去。

最终“不动产权证”办下来后,只填了他“后妻”及大女儿的名字。

填大女儿的名字很好理解。毕竟购买这套大户型“房子”,主要的资金来源,就是来自大女儿“事故获赔”的112万。

多增加母亲的名字,这是为了防范以后大女儿嫁了人后,她禀性善良,而老公却“欺”她有点软弱,唆使她把属于其名下的房子卖掉“变现”。

多添加了母亲的名字,就算那对未来的夫妻想要出售那房子,没母亲的同意,交易也是不成立的。

这就先把那对“未来夫妻”会出现的问题,及早的“预防”了,反而到时男方不敢打那种主意,两夫妻组建的家庭更稳固。

“周教练”跟后妻商量了多次以后,最后做出不在“不动产权证”上落名的最终决定。其实说句老实话,“周教练”的年龄问题,还是其要的。

最最关键的一点,就在于“周教练”也考虑到了他毕竟还有跟“前妻”所生的另外两个女儿。

如果在这宗“房产”上,也落他的大名。从法律的角度来解读,那他和前妻所生的两个女儿,也就对这样一宗房产,拥有了继承权。

属于“周教练”那三分之一的继承权。

当然,这个“继承权”要在“周教练”逝去以后,两个前妻生的女儿才能拥有。

“周教练”可以在他生前就立下所谓的“遗嘱”,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这部分“遗产”,仍由后妻及后妻的大女儿继承。

但这样子绕来绕去的,反而麻烦。而且提前立“遗嘱”,针对性似乎有点过强了。反而让前妻的两个女儿知道了,没有隔阂也要生出隔阂来。

“周教练”干脆也就不在那宗“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上落名了。

说是“周教练”和后妻反复的权衡,终于做出上述的决定。其实这事儿关键就是“周教练”拿定主意就行。涉及到“周教练”的另外两个女儿的话题,后妻就非常识趣的不怎么表达意见。

“周教练”向来就最欣赏“后妻”这种通情达理、知所进退。

最终“周教练”做出的决定完全符合这一方的利益。“后妻”内心也非常满意。

其实在这方面,“后妻”真心有点多虑了。像“周教练”这种活了大半辈子之人哪里还不能妥善处置好这些家庭问题呢

他也深知自己跟“前妻”所生的两个女儿,不会“厚颜无耻”到来争抢父亲跟“后妻”之后购置的房产的。真要“争”的话那套“恒大”的精装房岂不是更有理由去争去抢还轮不到后来才购置的这套险些沦为“烂尾楼”的房子哩。

但“周教练”熟知“前妻”的两个女儿的脾气,但“后妻”不知道啊,毕竟接触很少。所以,“周教练”就干脆不在属于他“后妻”及大女儿的房产上“落名”。也算是彻底的安了“后妻”的一颗心。

后来购置的这宗“不动产”,基本上用的都是大女儿的“事故赔偿”“周教练”不消说,都不忍心用属于她的东西去“讨好”前妻的两个女儿啊。

那2个女儿“周教练”也觉得自己没有亏欠。“前妻”名下的房产“周教练”有出钱,也有“落名”。但最终他却轻轻的把它交给了“前妻”的两个女儿处置或继承了。

另外“周家小女儿”和女婿至今还欠着老父亲十几二十万还不上哩。“周教练”也从来不催,就当是资助她俩夫妻了“周教练”自我感觉,对女儿们算是很照顾了。用“仁至义尽”四字来形容也一点不夸张。

再说了“前妻”所生的2个女儿都各自成家多年连儿子都已经有了。老父亲也不可能“扶持”他们一辈子的。早早分掉了属于她们的财产,“周教练”抽身离去,就没想过再给予她们什么好处的了。

这种思维支配下,这二十余年来,“周教练”就没再给过女儿女婿们好处了。

就算有高额的退休金,也只用在“后妻”和3个孩子身上。2个“前妻”生的女儿,已经没有份了。

在这崭新的“不动产权证”办下来时,那上面连“周教练”的大名都不登记了。更别提登记“前妻”的2个女儿的名字。

总之,完全而彻底的掌握了那样一宗“不动产”后,“周教练”夫妻又忙碌了半年左右的时间。

毕竟装修一个新家,这里面要考虑到的各道装修环节,不在少数,也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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