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反扑(1/2)

1、

我出院回家的那一天,受害人从伤后昏睡中清醒了过来。

警察前来调查,从他的口中得知,当时开车的人不是曾景武,而是泞。

泞不知道从哪里得知受害人醒来的消息,警察赶到的时候,泞也来了。

警察在训问受害人的时候,泞就在一旁作秀。

然而,泞万般没有想到,他都表现得那么友善了,受害人还是指认他是凶手。

彼时,我爸妈收拾好行李先行一步,我则是跑到了受害人的病房门口偷窥。

我悄悄地推开了一条小缝,瞧见了整个过程。

受害人同我在梦境中接触过的男人一样,老实又正直,我就知道只要确信肇事者是泞,受害人就绝对不会任由曾景武被冤枉的。

要不是警察在侧,泞早就呆不住了。

泞粗暴的大嗓门充斥了整个病房,他咬牙切齿地叫道:“你可要想清楚了,话可以乱说,饭不能乱吃!”

我一听,噗地就笑出声来。

——有文化不可怕,更可怕的是没文化非要装得有文化!

就连俗语都讲反了!

我这一笑,病房里的几人就都听到了。

泞一把拉开门,出手就将我扯了进去。

我拍开泞的手,整了整领子挺直了腰板。

警察接受到我似笑非笑的眼神,他平静地扭回了头。

——我总觉得这个警察不简单……

我短暂的打搅并没有终止接下来的发展。

受害人坚持声称自己在昏迷前,亲眼看到了泞从驾驶位上走了下来。

“我摔到地上的时候,还没马上死过去∫眼睛里都是血,然后就看到他从驾驶位上下来绕了一圈往副驾驶位那边跑……“

“你胡说,你眼睛里都是血还怎么能认出来谁从驾驶位上下来?警察同志,你可别听他瞎讲……再说了,他人都撞糊涂了,哪里还能记得清楚?这证据不具备法律效应吧?”

听到泞的话,我和警察都诧异地瞥了他一眼——

没想到泞这样五大三粗的混混,还懂得什么“法律效应”如此专业的词汇。

受害人的精神不算太差,然而,经历了天翻地覆的变故,他的嗓门到底不如泞响亮。

受害人坚持地阐述道:“我没有记错,也没有撒谎,就是他,叫泞的这个人,我记得特别清楚!因为他从驾驶位上下来绕到副驾驶位的时候,我还没有晕厥,我抓住了他的裤腿!”

“……警察同志,你是知道我的家庭条件的,当时我就想着我不能死,绝对不能死,我家里还有老人和孩子,还有我唐氏综合征的姐姐要养活,我绝对不能死……谁能想到,就是他还踢了我一脚!”

“要不是他踢的那一脚,我根本就不会昏过去!他要是肯赶快打电话叫救护车,说不定我也能尽早接受治疗,就不会瘫痪了!他踢的那一脚特别得很,恨不得要我的命!“

“对了……他踢我前还骂我,还吐我了!他说什么,死了一次性赔得少,我要是没死,还不止要勒索他多少钱!他骂我赶紧去死!”

“警察同志,这样的人渣败类,还把罪过都推给一个无辜孩子的人渣败类,你们真不抓他吗?!你们还不相信我吗!!!”

2、

受害人还没说完,陪伴在他一旁的老母亲就嚎啕大哭起来。

这下,事件的眉目就更加清楚了,受害人那群吸血鬼的家人就更有理由索讨更多的赔偿了。

什么“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等。

泞还在强撑着,卖力地辩解。

他的心理素质真好,我都想给他点赞了。

泞坚称不可能,当时受害人都伤成那个样子了,肯定是认错了人。

受害人就冷笑,“我怎么可能认错?”

“警察同志,我又想起了一项证据……我抓住他裤腿请求帮助的时候,他不是踢了我一脚吗?”

“他那么一踢,我再拉着,他的裤腿就被扯飞了∫记得很清楚,我看到泞的小腿靠近脚踝的地方有一个形似一箭穿心的纹身!”

“因为我当时恨到骨子里了,都想着做鬼也不能放过他了,所以这道纹身我记得特别清楚。”

“我以前和泞是陌生关系,从来没有打过交道,更不可能知道泞的脚踝上的纹身。”

“警察同志,你可以现在就查看他的脚踝,我们大家都见识见识他那个一箭穿心的纹身是什么样的!!!”

受害人喊音落下,我就放心了。

这样的证据摆在眼前,泞再是否认也洗不干净了。

警察也是干脆起身朝泞走了过去,只是泞反抗得十分剧烈,坚决不让任何人碰他的腿……

究竟是谁瞧见过泞脚踝上的纹身呢?

受害人其实被车一撞,当场就晕过去了,为什么会知道隐蔽处的纹身?

——真正知道泞脚踝上纹身的,就是我。

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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