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五章 魔鬼在人间(1/2)

明见住院后,我们请了律师。律师认真看了伤情鉴定报告,为难地告诉我,那几个小混混很有可能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仅仅只是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律师为难地说:“根据我国法律“罪行法定”的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也就是说,强奸罪保护的是女人的性自主权,而不包括男人。男性的性权利该如何保护,目前法律上尚属空白,所以目前性侵男性是无罪的。”

“可是早在11年时,不是已经出现过强奸男性被判刑的案例了吗?”我焦急地问道。

律师打开手上的iad,调出相应的案例来给我看,解释道:“11年时确实有专家提出过这样的疑问,但当时大肆报道的几个案例,嫌疑人之所以被判刑,是因为他们对受害人的身体造成了损伤,属于故意伤害罪。你弟弟只是轻伤,再加上那几个孩子现在都不满16周岁,所以会从轻判决。”

“不可以!”我失声尖叫,“那些人渣对我弟弟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怎么可以一点惩罚都没有?一定有办法的对不对?我去找之前判刑的案例,一定能想出办法来的。”

律师沉吟良久,为难道:“有个不是办法的办法。现在关于未成年人量刑这一块,社会上是存在一些争议的。如果你弟弟的案子能够得到社会关注的话,考虑到对社会的影响,可能会从重判决。但是如果这么做的话,那就等于告诉全社会的人你弟弟遭遇过什么,我认为这可能会对他造成二次伤害。”

我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了,正犹豫时,病房的门突然打开。明见脸色苍白地倚着门框安静地看着我,哆嗦着嘴唇,声音细微却很坚定,“姐,我要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

可我让明见失望了。我用尽了一切的办法,联系记者,联系各家媒体,联系营销号。

在论坛上发帖,在路边散发传单,四处奔走跑遍了所有我能想到的单位,然而求告无门。

关注的人很少,能为我们说一句话的人更少。人们的善心只会被具象的带着眼泪的群体性的事件打动,哪怕被打动,也会转眼抛诸脑后。

这样一件既不娱乐也不有趣还很沉重的事情,想要在信息纷杂的社会里造成轰动是一件多么困难。

我原本想要花钱买一些流量,却被网站开出了天文数字。那几个混混被家长接出来的那天,各大网站飘在首页的新闻都是流量明星的绯闻。

他们可能只是发了一条带着一颗爱心的微博,就能被解读出千百种意思,扒皮出无数个版本,引来巨大的流量热度,换取价格高昂的代言合同。

而真正需要被关注被帮助的人,他们散落在世界的各个犄角旮旯里,像烟囱里的炊烟一样,被吹散在风里。

学校的领导又来了,告诉我们学校已经给予了那几个人开除处分。明见安静地躺着,好像没听到一般。他看着天花板一句话也没有说,到了晚上趁我不注意的时候,自杀了。

因为明见情况特殊,轻易不肯别人靠近,给他注射镇静剂的工作一直是我来做。我拿着主任的批条领了一些镇静剂收在柜子里,以防突发情况的发生。

他趁我出去打水的短短几分钟开了柜子找到药,自己坐在床头,一支一支慢慢把所有的药都注射进了身体。我回来时他已经收拾掉了所有的垃圾,安静地躺回了床上。

幸好我隐隐觉得不对劲叫来了医生,及时抢救才总算捡回了他一条命。

抢救的时间很漫长,过程很痛苦。明见一直没能脱离危险,被安置在重症监护室里隔离观察。他在昏睡中依然紧锁着眉头,眼皮下的眼球还在不安地急速转动。

我隔着玻璃仔仔细细地看他,皮肤白皙,轮廓立体,眉目如画。这么多年来其实我一直都没有好好看过他,从来不知道他已经长得这么大了,也出落得这么好看了。

在险恶的环境里,好看也是一种灾难,是遭人觊觎的财富。我至今想不明白那些混混为什么会这么做,就好像我至今依然会恍惚地以为明见身上所发生的一切都只是我的一场噩梦。

明见一直都是个好孩子,听话隐忍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小时候不管我怎么凶他骂他打他,他都只是笑笑,接着当一个小尾巴,摇摇晃晃跟在我身后。

那时候我觉得,他是阳光,是天使,我身上弄丢了的诸如善良纯净宽容这样美好的品质,在他身上都能一一被找回。

可是这样一个好孩子,现在他自杀了。而伤害他的那些恶魔仅仅只是被学校开除,换个学校又能继续为祸作恶。

而我什么都做不了,既没有办法修复他受到损伤的心,也没有办法让伤害他的人付出代价。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人埋。我站在抢救室外,突然觉得自己渺小卑微得如同蝼蚁一样。

我拿出手机给陆奇寒打了电话。电话很快接通,陆奇寒清冷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阿遇怎么了?”

“你之前问我愿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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