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年龄是不是问题(2/3)

以后。对性的追求变得明显了,40岁以后则越发强烈了,而此时男性的“战斗力”却已经今非昔比了。造物主在捉弄男人的能力,给男女能力带来了时间差。从这个角度看问题,封建社会的“童养媳”倒是更加符合人类男女间性生理的和谐搭配。

童养媳,为中国古代的其中一种婚姻习俗,通常是把未成年的女孩送养或卖到另一家庭,由该家庭抚养,长大后与该家庭的儿子正式完婚,结为夫妻。

明代童养媳婚书上的女孩手印一般认为儿子可以传宗接代并增加劳动力,而女儿迟早要嫁人还要赔一份嫁妆,生养女儿宛如帮别人家养媳妇,嫁女儿时还要忍受一次亲人别离之苦,所以富裕家庭把女儿送人家当童养媳的大有人在。因此许多人家一生出女儿,即便有能扶养,也会寻找适合人家送出去,或交换,买卖,指腹为婚,为小孩预做婚嫁规划等。同时嫁娶或买进来的女孩多半做为儿子的妻子看待,就是所谓童养媳,而自己生下的女儿,也多半会嫁娶买卖或送给别人家做童养媳。

同时由於古代亦有一夫多妻习俗,因此男孩长大成人后亦可再娶,童养媳成人后多半并不会成为阻碍男孩长大成人后的自由结婚意志。为此童养媳普遍成为古代社会的一种生活常态。

一些贫困家庭无力抚养儿女,就把女儿卖与富家子弟或家境较好的家庭作童养媳,而家境一般的家庭为了节省儿子娶妻的费用,於儿子年幼时买一个女孩回家来当儿子的妻子,这样男家多了一个帮助劳动的成员,而女家则减轻经济负担,一举两得。也有些家庭为了让女儿得到较好的生活环境,就把女儿给较富裕的人家收养作童养媳。亦有少数是男家较为贫穷,为了攀附而为年幼儿子娶富贵人家的女儿为妻。

有些家境一般的家庭还会互相交换女儿作童养媳,有些女孩在婴儿时已经被卖到婆家,吃家婆的奶长大,称为「婆养媳」。亦有一些被收养的女孩为了报答养父母养育之恩而自愿当童养媳。还有一种是本身没有儿子,希望藉收养童养媳,为自己带来儿子,继后香灯。

虽然童养媳婚姻不特定必然是买卖婚姻的结果,但即便正常婚娶,依然可能会有严重婆媳关系。但也有一些童养媳婚姻,是以属於买卖婚姻而成立,她们地位一般较低,常要从事大量的家务劳动,有些会被婆家虐待,形同奴婢。但有一些较为幸运的会有比在亲生父母家中好的生活,有些还有机会接受教育,虽然她们的待遇通常不如公婆的亲生子女(例如课余时要做较多的劳动、受到较为严苛的管教等。但在亲生父母家中,可能完全没有机会读书,并过著贫困艰苦的生活。也有许多被婆家视如己出的,在婆家过著不错的生活。

到长大后,童养媳就会和丈夫圆房,仪式从简。如未婚夫於圆婚前就去世,或未婚夫不愿意和童养媳圆房,婆家可能会容许童养媳改嫁,或送回娘家,有些则会正式收为养女,视为女儿看待。有些婆家会把童养媳卖作奴婢或娼妓,或强迫童养媳改嫁他人。西风东渐以后,男女平权意识高涨,社会多改采一夫一妻制,盛行个人意志与恋爱结婚。所以虽然童养媳不一定受到苛待,但这种婚俗始终是剥夺了童养媳及其丈夫的婚姻自主权,在现代提倡的价值观里被视为一种陋俗。

当然,就像是一片树叶的两面一样,女大男小也有弊端。

女大男小有显而易见的弊端,虽说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体重不是压力,就生理而言,女人四十烂茶渣,男人四十一枝花。刚在一起时很匹配,过了几年就成了姐弟,再十几年后,你和他上街,听到别人猜测“这是你儿子吗”这句话,你该做何感想?

其次是个人价值观不同。三年一代沟,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已经更新为一年一代沟了。就拿八零中和九零初来说,两人也只是差几岁,可是无论从童年少年时代的流行事物、生活方式、接触圈子都是大相径庭,自然而然也会影响到个人的为人处世和对生活的追求。

再者,年龄小个性不成熟。女人肯定希望找个男人照顾自己一生一世,如果找个弟弟情人,面子是有了。不过,这个弟弟情人会不会跟你弟弟一样任性不懂事呢?做错了事不认,要你收拾烂摊子,不能承担起婚姻的重任。这完全违背了女人走进婚姻的初衷。

最后,是亲朋好友的压力。虽然姐弟恋是一种新兴的时髦,不过旁人难免会以一种感兴趣的眼光看待两人的恋情。如果分手了,那么他们就会叹息: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啦。如果两人一直在一起,他们又好像在看电视剧一般在期待着什么。加上老一辈的人比较保守,很有可能他们不能接受这种叛逆的感情,如果男方不能为感情而坚持,那么作为女人只能落得满身伤。这时,就真的是鸡飞蛋打一场空了。

女大男小的好处呢,也是不少!

不过从理论上而言,“女大男小”是最理想的婚姻模式。

年龄相仿的结合方式是生活中最为普遍的,一般均有十多年的“性黄金”期,到双双步入不惑之年后,性和谐多多少少都会打上些折扣,婚姻的动荡也最容易由此而生。

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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