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只因我是你的儿(1/2)

动物是记仇的!

在这繁花似锦,弱肉强食的大千世间里,不管是高等动物还是低等动物,都是会记得那刻骨铭心的一瞬间。

虽然动物的级别不同,但记仇的方式大都相同。

只是有时候作为高等动物的人,记仇的方式比较复杂。

就拿古代的一位君王来,在知道自己国家的实力不如敌国的时候,他选择了投降,甚至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将自己国家最美的女人都献给敌国的君王。

而在敌国君王的面前,他甘愿沦为奴仆,任其欺凌,但在私下里却明确心中的志向,卧薪尝胆,慢慢发展自己的实力。

终于有一天,敌国的君王为了表明自己的宽宏大量,将他放回了自己的国家。

逃出囚笼,如潜龙升天,自由翱翔。

君王立刻召集麾下心腹,集结大军出其不意,在战场上将敌国的军队杀得节节败退,最终杀进了敌国,不但将那位曾经羞辱自己的君王杀害了,还将其子嗣杀光了,至于那敌国君王的妻女就更难逃脱这位君王的魔爪了。

你看看这位君王不但大仇得报,洗刷了昔日的耻辱,还赢得了万世的美名,令后世传唱。

你这样的人如果都不能报仇,那还有什么人能够报仇雪恨?

就连那些君子高士们,在自己实力不济,干不过对方的时候,都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样不要脸的话往自己脸上贴金。

哪像刘恕,别人得罪了他,直接一口咬上去,根本就不给别人反驳的机会。

有句话得好,宁得罪君子,别得罪人,得罪了人,也不要得罪疯狗。

为什么这句话得好,就是因为你得罪了君子,人家可能心胸宽广,不跟你计较。

可你得罪了人,那就不一样了。

他会时刻记着你,时不时在你的生活中给你下绊子,令你防不胜防。

可这样的人,你只要有机会还是可以解决掉的。

但你要是得罪了疯狗,那你的下半辈子简直是惨不忍睹,苦不堪言。

在这种人眼里,没有报仇的艺术,有的只是疯狂。

要知道疯狗是人的究极进化体,若这种人还能允允武,又有一颗聪慧的头脑。

你觉得被这样的人咬上了,如同狗皮膏药,黏在你身在,还会有幸福的日子吗?

除非直到某一天,你们双方有一人死了,否则这种怨恨就会一直持续下去。

朝堂上的争斗,以刘恕疯狂的打法,棋高一着,结束了战斗。

这种疯狂让朝堂上的武百官们心中升起了一丝丝深深的忌惮。

看着王允被人抬了下去,刘恕心里一片轻松,一点罪恶感都没有。

或许在原有的历史上,王允是真心忠于汉室朝廷的,可那有怎样?

得罪了我没有让你死,都感觉便宜了你。

若是不服,自可来干!

在刘恕的眼中,男人就是干,不能怂!

打不过,想着点子,见招拆招,直到打赢为止!

更不要在这个最佳暴动的时代。

“渤海王满门凄惨,时间久远,而子你又你是渤海王之后,可有何信物?”

百官中,一人见王允被刘恕气得吐血,倒地不起,让人抬走了,踏出班列,拱了拱手,疑问道。

“伍大人得是,既是渤海王之后,自应有王侯信物!”

百官们见状,纷纷点头称道。

武将以斩将杀敌,平叛定国,荣升万户侯为荣,臣以知书达理,安邦定策,以生民立命,治理家国为耀!

而王侯则是一种称谓,亦是一种身份!

百官有此一问,也不能有错。

毕竟王侯代表着朝廷的脸面,更何况还是宗室王族。

历史上,刘大耳为什么能那么轻易的就荣获皇叔的称号了。

盖因他自黄巾之乱起兵的时候,逢人就自己是汉室宗亲,景帝阁下玄孙。

这身份一传十十传百,而且还传达了十几年之久,就算不是皇叔也是皇叔了。

谎话得多了,不是真话也是真话了。

用粗俗的话理解,就是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所以,曹操在朝堂上没有过分的干扰,甚至听之任之。

否则,以曹操身边的智谋之士,又怎会看不出来。

而且刘备这个人确实拥有过人的毅力,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从未轻言放弃,更重要的是这家伙还善于笼络人心,敢打敢杀,在关键时刻又能隐忍。

可以句不客气的话,若这种人在乱世中不能风生水起,扶摇直上,那还有何人胆敢乱世争锋?

“我有一物,可证我为刘氏子孙!”

刘恕站在大殿上,细眼环视着朝中的公卿大臣,在卢植,蔡邕点头示意下,从怀里摸出一物,高举过顶,气沉丹田,声如洪钟。

董卓离着刘恕尚有十数步的距离,又年龄甚大,眼神不太好,看着刘恕手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