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1宗藩条例(2/3)

道是自己想到的还是后世曾经看到过关于明朝宗室的文章,所以想到一个定额的办法。

即固定每宗禄米的总数,然后按照人头,爵位均分禄米。

这样,不管宗室如何繁衍,朝廷需要承担的禄米总额不会发生变化。

不过真要实行此策,怕是宗室要吵翻天,也不知道会不会引发各地宗室再次集体闹事儿。

任何改革,总有人利益受损,他们也必然是改革的阻力。

面对宗室,特别是那些上层宗室,魏广德现在可不敢和人家扳手腕。

别看各地的亲王、郡王没什么权利,处处受到地方官府压制,可那也得看什么事儿。

官府占理或者不输理还好说,可要是都不占,人家直接把状告到皇帝面前,皇帝为了维持家族和睦,说不得就要拿他这些文官开刀。

毕竟皇帝嘛,其实就是宗室的大家长,自然要为族人说话。

这些,也不是他魏广德看出来的,而是所有文官都能看到的事儿,所以以往对宗室条例的改革,其实大多针对中下层宗室,像亲王、郡王一级的宗室,那是绝对没人敢动他们的福利。

毕竟一旦做了,后果疏为难料。

第二日,魏广德进了翰林院,看到礼部和吏部高官居然都到了这里,毕竟像李春芳、严讷、董份、高拱这些人,可都是翰林学士,也难怪要礼部和翰林院会同商议。

其实袁炜身上也有翰林院学士头衔,不过他是现在大明朝内阁唯二的大学士,自然不方便列席。

不过李春芳的初稿,却早已经摆到了他和徐阶的桉头。

这年头可没有复印机,一切都要靠人工抄写,由礼部书吏抄写也只有十余份《条例》,所以自然不可能做到人手一份。

不过还是大致分了下,至少学士、侍读、侍讲学士手上都是人手一份,至于张居正、魏广德这样的侍读、侍讲也有,都是各自坐在下面默默观看。

其他人就只能等着了,或者根据一会儿商议时候提出来有待商榷的条款,他们也就大致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应该说,李春芳奉旨编录的《宗藩条例》,本质上就是对朱元章当年发布的《皇明祖训》的一次小改动,或者说打补丁。

洪武二十八年,明成祖朱元章颁布《皇明祖训》,为后世子孙定下不易之法。

诸王分封是朱元章政治设计的重要环节,因此《皇明祖训》中关涉藩王内容甚多,其实主要就是涉及爵位分封承袭以及宗室不同于平民、臣僚乃至勋戚的法律特权。

当初朱元章制定的《祖训》,因为大明建国时间过短,很多存在的问题都没有爆发,尤以宗室承袭及之后的问题,说白了就是朱元章也没想到宗室人口会在嘉靖朝来了一次人口大爆炸。

而这次的《宗藩条例》,则对大部分存在问题的项目都有更改,也更加细化,针对的自然也是限制。

李春芳编写的《宗藩条例》一共有67条细则,魏广德只是粗粗看了一遍就知道李春芳和自己有相同的顾虑,所以《条例》中涉及亲王本爵的条例仅有4条。

分别为:第5则“亲支袭封”、第7则“亲王袭封”、第25则“亲王削封”、第32则“请封生母”。

其中涉及亲王利益的为第7则“亲王袭封”,规定亲王应袭封爵者,需等服满并年岁已足方许请封,不许援引往年特例,服内陈乞。

防止亲王过早袭封而领取岁禄,其实在正德时期就已经在做,只是没有公开于纸面,现在李春芳是直接摆上前台。

而对郡王一级的约束也是极其有限,只有区区数条。

其余几十条,针对的对象则是中下层宗室,从将军到中尉,可谓是一网打尽。

在明代宗室分为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和奉国中尉八等,王一级自然是上层宗室,将军一级为中层,中尉则是最下层,也是这次利益被剥夺最厉害的群体。

在魏广德看到第51条的时候,不免一下子坐直了身体。

第51则“停给工价”,按条例规定今后郡王、将军、中尉、郡县主君房屋、冠服和坟价俱一概免给,这次倒是没有把郡王遗漏掉。

想想也是,亲王府是早就由朝廷建造好了的,而郡王、将军、中尉则需要新建,都是地方上承担相应工费。

不过这点开支对于郡王来说其实也面前可以承担,可下面的将军、中尉一级可就难了。



以前他们被册封后就有官府准备相应等级的房屋、冠服,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么搞怕是有的宗室都要流离失所了。

想到这里,魏广德抬头看了眼上面的李春芳,此时他正在和旁边的严讷、高拱几人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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