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1/2)
听到有农可方的日记,连周尔雅都有些诧异。或许真的是冥冥之中善恶有报,任何事情,总会留下痕迹。
送来日记的是一个头发花白清癯的老年人,名叫李清。他是农可方当年的好友,也同样是湖南人。原是前清的秀才,因为家中破落,便来上海担任教员,曾多受农虞华父亲的照顾。
农家的败落,他是一点点看在眼里,后来农可方穷途末路,自知必死,就将日记和许多书信、条据交托给他,请他保管,看日后能不能重见天日。
李清对当年的事并未多做解释,他说:“农兄的日记之中,早把前因后果都说得分明,我每每看一次,就觉得如火焚身一次,恨不得出门呕血。我们到底生活在什么样一个鬼蜮世界里?农兄这样平平凡凡的一个普通人,为什么就要受这样的苦?”
相关之事,他不忍再说,就请周尔雅与韩虞,自行观看。
韩虞心中不忍,也知道这日记之中记载的东西,必然是无比惨烈的现实,他也实在不想看,但是为了破案,又不得不看。
“我们每日里所见,就是鬼蜮,还怕这些文字的记载吗?”
周尔雅开解了他,伸手拿过第一本日记,仔细起来。
——农可方从小便有记录的习惯,只是乡中日志,并未携带在身,也就没有交给李清。这些日记,是从他登上火车,前往上海开始的。
一开始,他对大都会充满了憧憬,日记之中,还有许多瑰丽的想象。
毕竟虽然已经开始步入中年,但这个常年在乡下生活的读书人、乡绅从未见过十里洋场花花世界,只是从朋友的口中,辗转听过其中的繁华。
那些风花雪月,自然让人憧憬。不过他也并未迷失,至少一开始的愿望甚为朴素。
“余往上海,携妻带子,唯望祖宗保佑,可寻一安身立命之地,耕读传家,不负所学矣……”
这是贯穿于前几篇日志中的主题。
对于未来,他有些兴奋,也有些惴惴不安。
但总体来说,是向上的,是昂扬的,他总觉得以他的学问和家财,到了上海,不求飞黄腾达,至少也能够延续家声。天下确实有神奇东西,但圣人所训,总是根本,不会偏离太多吧?
所以他从上海火车站下车的时候,对那满目的西洋景未免有些花了眼。
“老先生老先生,黄包车要伐?到霞飞路只要两角,便宜得很。”
“老先生从哪里来,可有住处?我们客栈有热水软床,绝无臭虫,干净得很,随我去看看!”
“你懂什么,老先生一看就是斯文人,哪能祝你们这种低级地方?我们这里是洋人都能住的旅馆,还是来我们这看看。”
“老先生还是先租个房子落脚……”
看着他们一家提着行李出站,早有无数人涌了上来,热情洋溢,仿佛是要将他们吞了似的。老妻没见过什么世面,吓得低着头不敢说话,儿子年级幼小,也怕生人,就提着箱笼一言不发。
出门在外,男人当然不能露了怯,农可方装作懂行,又听朋友大致说过,便选了一个旅馆,跟随而去。那人像是打了胜仗一般,呼哨一声叫来黄包车送农可方一家。
到了旅馆,环境倒确实不错,不过房价叫农可方吓了一跳。
一间普通房一晚上便要两块钱,这价格在乡间简直能过一月了,他弱弱的问道:“适才车站那位,不是说只要五角一天么?”
前台是个漫不经心的中年人,冷冷道:“那许是他说错了,我们这种高档地方,岂能那么便宜。五角钱,只能住下只脚的小客栈。”
他回头对另一个客人笑道:“只有不领行情的,才会相信这价吧?”
一群客人哄笑起来,农可方脸上燥热难当,便咬咬牙道:“两块便两块,先给我们找一间房间。再准备些饭食。”
他们在火车上没怎么好好吃东西,这会儿也饿得很了。本想先住下来再带着妻子和儿子出去好好吃一顿,不过看他们人困马乏的样子,还是先休息为妙,明天再说。
前台有钱收,立刻变了脸,谄媚安排:“是是,客人可以住314房间,钥匙在此,请您收好。用饭是在房中还是大厅?”
农可方是老派人,不惯在住的地方用饭,看了看大厅的环境也算雅洁,点点头道:“那就在大厅用饭吧。”
前台应声,安排他们坐下,不一会儿便送上热食,三菜一汤,热气腾腾,不算丰盛,却也是可口的客饭。饭后又有茶水咖啡任选,农可方要了杯咖啡,喝着苦苦酸酸不是味儿,但也多了几分精气神。
吃饱了肚子心情便好许多,妻子小声嘀咕房价太贵,他也并不在意,笑道:“贵是贵了些,但咱们也不差这几个,等住上几天,我到报社领了差使,找个房子,便也能安定下来了。”
他在老家卖了大部分的田地和祖宅,收拾细软,统共也有几万元的现金换成了一张银行汇票,有种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的感觉。穷家富路,偶尔奢侈一回,也是无妨。
这时候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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