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佳偶天成镜(1/2)

他的手从桌面上抚触,灰尘却很厚很厚,想必这里的主人,已经迁居很久了,再不然就……

他警觉的转动一下清眸,在洞穴里找寻他们的尸体,但奇怪的是,洞穴里什么都没有,而很显然,这两人是匆匆忙忙就离开的,甚至于还有一些东西没哟偶带走。

至于沈乔安,她醉了,陶醉了,她从来没有到这样美丽的洞穴里来过,面对这洞穴里一切的风景,一切美不胜收的东西,她迷恋极了,好像,这一切的布置都是自己喜欢的一样。

沈乔安忘记了自己的疼痛,坐在这里,凝眸打量着眼前的一切,猴子也好奇的很,到处找。

忽而,猴子搬运了个盒子过来,和盒子打开了,嘭的一声,有什么金属落在地上的声音,因为是在洞穴里,那声音格外的响亮。

一开始,她还以为这仅仅是一把匕首呢,但被那物体的光芒吸引,凑近了一看,那却并非是什么匕首,而是一面铜镜,这洞穴里凉爽干燥,铜镜还熠熠生辉呢,她好奇的捡起来,沉甸甸的铜镜托举在掌心里,却有一种奇怪的熟悉感。

“啊,这!”

沈乔安难以置信的看向铜镜,他听到沈乔安这讶然的声音,凑近了沈乔安,这么一看后,似乎明白了什么,“怎么和你的铜镜一模一样呢?”

“我也好奇。”沈乔安找了找,从衣袖中拿出来自己的铜镜,这两个铜镜都是破缺的,造型一模一样,她的心狂跳,似乎有什么秘密,从魔盒里逐渐的放了出来。

恐惧到无以复加,手颤抖着将两镜组合起来,然后,铜镜破缺的地方就合二为一了,看到这里,连李仲宣都啧啧称奇,起身了。

“仲宣哥哥,这铜镜可以合二为一啊,真是奇怪。”她一边说,一边凑近了晶石看,晶石那柔和的光芒之下,依稀仿佛能看到铜镜上似乎有什么字体,他捡起来一块小石头,轻轻的一刮擦,上面出来了纹路。

“佳偶天成?”李仲宣发现,原来沈乔安的铜镜上,之前那以为是花纹的痕迹,其实是几个字,因为另一边的偏旁部首比较多,因此,这一边的字儿,残缺了不少,就不能看出来是字体了。

看到这里,沈乔安惊骇的合不拢嘴巴。

“真是奇怪,奇怪好生奇怪啊。”她已经觉察到了,这洞穴,或者是解开自己身世之谜的一把钥匙,她惶急的将地上的东西捡起来,一看之下,发现是一些纺织品,那些纺织品大概也是年深日久了,手指轻轻一触碰,就碎裂了。

但那纺织品上,依稀仿佛有字迹,李仲宣捡起来一大堆的晶石放在了他的面前,沈乔安握着那脆弱的纺织品,认真的研读起来,“吾妻霜儿,与吾共结连理……”有很多字迹已经斑驳了,并不能辨认出来。

依稀仿佛能看到点儿,她算是连猜带蒙了,诵读到这里,将之给了李仲宣,李仲宣看了看,又是帮助辨认出来了几个字,道:“这是一个两个有情人,或者就是这洞穴主人之前留存下来的一份婚约啊。”

尽管,沈乔安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婚约是怎么样的,但读到了这里,一切却也都明白了,她含着泪点点头。“我娘亲就叫霜华啊,你说这么会有这样巧合的事情?”

“这只怕不仅仅是巧合,而是……”他说到这里,赫然在破旧的纺织品上,发现了用朱砂写的一个名字,当即如遭雷击。

“什么?”她看到他这模样,用力摇撼一下他的手,“仲宣哥哥,你说啊。”

“你从来不知道你爹爹是何人?”他问,将那纺织品送到了沈乔安面前,关于身世之谜,沈乔安已经明察暗访了多年了,最为熟悉事情的是家老来福,来福只是告诉她,她的娘亲是一个才女,多愁善感的很。

他的爹爹是个大英雄,但究竟爹爹是什么名字,家老来福从来就不知道,只听沈霜华多年前,叫他为“豫哥”,其余的一概不知。

沈霜华怀孕后,那男子忽而就消失了,行色匆匆的模样,好像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一般,娘亲送别了爹爹,十里长亭折柳相赠,他满以为,过不了很久爹爹就会回来的。

但两个月匆匆过去了,这两个月里,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多么想要将这好孝心告诉他啊,但是她试图去联系她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联系到。

他悲凉的想,或者,一年呢?一年的时间,他一定会回来的,但一年急匆匆流水一般的去了,他还是没有回来。

她还是没有哦放弃,一边让家丁到外面去打听老爷的消息,一边胡思乱想,走访的事情陆陆续续进行了一年,这一年里,她安排出去的人找遍了千山万水五湖四海。

好在,他离开之前,留下来不少的银子,这些银子,让她摇身一变成了本地的望族,而当年的来福,还是一个年轻人,来福很会体贴但当家主母的心,因此,帮助他找了很多很多地方。

但可惜,一切都是无功而返。

面对这劳而无功的败局,来福一筹莫展,开始思量将自己的猜测告诉夫人算了,终于有一天,来福将事情告诉了夫人,“夫人,怕是老爷再也不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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